買一個包包也有事?台灣入境免稅額才3.5萬元,戰利品買一買就超標!

2026-08-27 11:00

文/陳玉婕

 

去日本買戰利品,最後一站逛機場免稅店,應該是很多人的固定行程吧。但最近一名VTuber的經歷,真的值得大家記住:hololive EN成員Takanashi Kiara結束海外行程後返回歐洲,因為入境時沒有主動申報隨身購買的高價物品,最後被處以2000歐元罰鍰,約新台幣7.4萬元。

更讓人意外的是,她原本以為,自己是在日本機場免稅店買的東西,應該可以直接帶進歐洲。結果到了海關才發現,「機場免稅」跟「入境免稅」根本是兩件事。


Photo Credit:PEXELS-David Guerrero
Photo Credit:PEXELS-David Guerrero


他地機場買免稅品,為什麼入境歐洲還可能要申報?

這件事其實很容易搞混:你在日本機場免稅店買東西,適用的是日本購買時的免稅規定;但當你帶著商品進入歐盟,看的就是歐盟對「從非歐盟地區帶入商品」的規定。也就是說,買東西的時候免稅,並不代表到了目的地就一定不用申報。

 

歐盟官方目前規定,從歐盟以外地區入境,一般其他商品的免稅額度為430歐元;陸路則為300歐元。所以,如果你在別的地方買了一件高價精品,再把它帶進歐盟,就要確認自己是否超過當地的旅客免稅額度。

 

這也是這次事件最值得台灣旅客注意的地方。


430歐元不是「不能帶」,真正要注意的是申報

看到「430歐元」先不要誤會,這個金額是旅客入境時適用的免稅額度,並不代表超過430歐元就不能帶進歐盟,真正要注意的是,超過免稅額度時,就可能涉及申報以及相關稅費。

 

所以這次新聞最值得大家記住的一件事就是:免稅店免的是購買時的稅,不代表目的地海關也跟著免稅。下次到國外買高單價商品,先別只看「免稅後多少錢」,還要看一眼:我要把它帶到哪個國家?例如,帶回台灣呢?


台灣超過3.5萬元沒申報,可能補稅還會被處罰 

目前台灣規定,旅客入境時攜帶的自用、家用行李物品,符合規定且總值在3.5萬元以下,可以免徵相關進口稅捐。超過3.5萬元,就要主動走紅線向海關申報,超出的部分依規定課稅。 

免稅額 NT$3.5萬是指什麼?

1.免稅額限制: 財政部已於 2024 年 6 月起,將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自用免稅額度由台幣2萬元調高至3.5萬;換言之,超過台幣3.5萬元的部分,才需要走紅線檯向海關申報並補繳關稅。

2.計算對象: 在國外購買、帶回台灣的自用/家用商品,例如名牌包、電器、服飾等。

3.不包含:

(1)已經使用過的個人舊隨身物品

(2)現金與金飾(走洗錢防制法規定的獨立限額)

(3)菸酒(菸酒有獨立的免稅與申報限量額度)

 

特別提醒,上述未包含的現金與金飾、菸酒有另外的限額或限量規定,至於這一部分額度的詳細資訊,阿墨會在下次再幫大家整理清楚。


日本超過20萬日圓沒申報,精品可能整件都要課稅 

那大家最喜歡去的日本呢?雖然旅遊時不見得會買高價商品前往,但相關資訊還是值得留意,因為日本也是類似的概念。旅客攜帶一般物品,海外市價合計20萬日圓以內,符合規定可適用免稅;超過免稅範圍,就需要依規定辦理申報及課稅。

 

這裡要特別提醒的是,如果單件商品本身就超過20萬日圓,並不是只有超出的金額課稅,而是該件商品的全額都可能成為課稅對象。

 

例如買了一個25萬日圓的精品包,不是「20萬日圓免稅,剩下5萬日圓才課稅」,而是這個25萬日圓的商品本身就可能全部納入課稅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