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4 11:55
文/景點+ Yuki整理報導
依據森林法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者可處12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款。」,保七總隊除了迅速找到拍照與噴火的兩名男子,分別21、31歲,表示想要在鳶嘴山留下特殊的紀念照片,因而使用煤油等器材表演噴火,另一人則負責拍照,兩人事後皆表示後悔,已函送台中地檢署查辦。
走入山林目前已是國內最熱門的戶外休閒活動,且越來越有往秘境、拍照熱點蔓延的狀況,不少人為了拍美照更做出危險、違法的動作,2021年5月才有NCC前專委喬建中等5人在森林中生火造成玉山林地大火12天的事件,山林資產損失至少2億,在進入自然活動時,務必遵守保育自然的方式,更要查明相關法條,以免影響山林安全、人身安全、違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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