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篩政策說明!第二類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2021-06-15 16:15

文 / 景點+ Yuki整理報導

為儘速挖出社區內可能潛藏病例,10日公布「社區廣篩4大策略」;今日再宣布補助各地方社區篩檢站50臺PCR檢驗儀器,居家自採與企業快篩陽性民眾,可快速進行PCR檢驗。




在廣設社區篩檢站方面,截至6月13日止,全國各地已開設249社區篩檢站,為加速社區第一線檢驗量能篩檢,後續PCR檢驗結果及有無症狀進行後續措施(如下表),形成全國社區防疫網。




目前指揮中心持續鼓勵各地方政府設置社區篩檢站,並以「區域個案數」、「確診者足跡熱區」等盛行率較高的地區為考量,針對具有確診個案相關接觸史、活動史的無症狀民眾為主要篩檢對象。

為保全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收治量能,可考量於社區健康中心、其他非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及通風良好的場所,設置社區篩檢站。相關設置規定,可參考指揮中心訂頒的「各地方政府社區篩檢站設置指引」辦理。
 
指揮中心也再次提醒,所有篩檢工具皆有偽陰性、偽陽性的可能,檢驗陰性民眾仍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


關於疫苗施打第二類對象

 
而COVID-19疫苗在世界各國及世界衛生組織指引中,都把防疫人員與醫護人員列在優先施打對象,目的在保護第一線的防疫人員。
 
指揮中心也說明第二類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包含對象為:
 
「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
 
「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
 
「港埠執行邊境管制之海關檢查(Customs)
證照查驗(Immigration)
人員檢疫及動植物檢疫(Quarantine)
安全檢查及航空保安(Security)等
第一線工作人員」
 
「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可能接觸前開對象之第一線人員(含警察、提送餐等服務之村里長或村里幹事、垃圾清運之環保人員、心理諮商及特殊狀況親訪等人員)」
 
「實際執行救災、救護人員(指消防隊及民間救護車執行緊急救護技術之第一線人員)」
 
「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
 
「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
 
上述各項以及協助防疫工作之國軍人員等,截至6月15日已造冊人數合計約16.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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